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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工作的评议意见

作者:[!--write--] 发布时间:2012-07-09 11:06:47

 

  秀山人发〔2012〕11号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对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工作的评议意见

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2年6月18日召开的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工作报告》和县人大常委会评议调查组的调查报告,会议采取无记名方式对县工商局工作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为基本满意。会议认为,2009年以来,县工商局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按照市工商局的总体要求,不断加强市场监管,着力规范市场秩序,积极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较好地维护了市场经营秩序和发展环境,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会议指出,我县工商工作还存在市场监管力度有待加强、服务发展工作创新不够、部门协作和长效监管机制有待健全、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工商法制宣传力度还需强化等方面的问题。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提出如下评议意见:

  一、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市场监管执法。要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强化市场监管,严格依法行政,切实保障群众切身利益。一是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重点要加强对农贸市场、校园周边食品店、流动熟食摊贩的食品安全监管,对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熬制和使用地沟油等违法行为,要严厉打击、从重处罚,确保群众吃得放心。二是要深入开展“打假”行动,重点要加大对建筑材料、家用电器、种子农药等商品的抽检力度,严厉查处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确保群众用得安心。三是要强化广告监管,规范广告发布秩序,严厉查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农资、农药等事关民生的虚假违法广告,有效防止群众上当受骗。对调研座谈时人大代表反映的以“免费体验”等方式推销“喜来健理疗床”一事,县工商局与相关部门要进行认真调查,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查结果。

  二、创新工作方式,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在市场主体准入方面,要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意见》相关政策措施,联合相关部门对前置审批事项进行一次系统清理,营造有利于全民创业的良好投资环境。在服务发展方面,要立足工商职能,加强微型企业后续扶持工作,提高微型企业的存活率和成长率;帮助指导企业建立适合自身发展的组织机构和经营管理模式,引导企业规模发展,促进企业做大做强。在工作方式方法上,要加快电子政务建设,积极推行网上登记、年检、咨询、投诉等服务,提高办事效率,方便人民群众;加强对个私协会及各类行业协会的工作指导,充分发挥它们在行业自律、法律法规宣传、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方面的作用,弥补工商执法力量不足带来的监管不到位、监管缺失;大力推行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食品安全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构建群防群控工作格局。

  三、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工商部门要充分发挥在市场监管中的主力军作用,切实履行好服务和监管职能,尤其是要将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工作做到位,不能因分段管理而推诿扯皮。对于监管中发现不属于自己职权范围的问题,要及时与食药品监督、质监、卫生、市政、公安等职能部门互通信息。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冒伪劣产品、虚假广告等违法侵权行为,维护健康有序的市场秩序。在微型企业、农村新型专业合作社发展工作中,要进一步简化程序,细化明确相关成员单位的职责,充分发挥乡镇经发办及村(居)委会的作用,共同做好相关工作,促进地方经济发展。进一步加强对上的汇报衔接,积极主动争取市工商局及县委、县政府在人员配备、工作经费等方面的工作支持。

  四、加强自身建设,推动工作“提效升位”。要主动适应工商行政管理由“传统管理型”向“监管执法服务型”的转变,突出抓好干部队伍建设,推动我县工商工作上档升级。重点要从领导示范、考核激励、督查落实、选人用人等方面入手,健全完善相应的体制机制,牢固树立创先争优意识,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积极性,努力做到难点工作有突破、重点工作有亮点,全面推动我县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提效升位”。

  五、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充分运用各类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工商部门的职能职责以及工作开展情况,公开办事程序和服务承诺,努力营造全社会了解、支持和监督工商工作的良好氛围,营造有利于工商执法的社会环境。特别要做好打击假冒伪劣、打击虚假广告、食品安全监管等工作的宣传,对那些有损群众身心健康的违法行为,要通过电视、网络等途径予以曝光,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利益。积极筹备工商网站建设,不断拓展宣传教育阵地。

  请你局按照《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评议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根据以上评议意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于2012年7月10日前将整改方案报县人大常委会,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定同意后实施,并2012年12月底前向县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整改落实情况。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2012年6月25日

  抄送: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县委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县级各部门,各街道人大工委、乡镇人大;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2年6月25日印